2012年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9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256号)精神,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等程序,现阶段共有10个岗位30名应聘人员进入我中心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现将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2年9月8日
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2、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二楼209室。
3、递补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
4、地 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0号。
应聘人员可乘1、26、27、31、38、55、59、62、71、76、79、81、83、86路公交车到安利公司下车,步行2分钟到石羊桥十字路口即到。
二、资格复审及要求
(一)携带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需求的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 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审核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专业测试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其他应聘人员需缴纳50元的专业测试费,在资格复审时收取。
3、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将于9月12日(上午8:30—12:00)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9:00—17:00
2、专业测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楼会议厅。
3、具体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由我中心发的《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相关事宜将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
四、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
1、联系电话:
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 0471-5984912
2、举报电话:
内蒙古卫生厅纪检监察室0471-6946356 0471-6944583
内蒙古卫生厅人事处0471-694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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